【案件】原、被告于1989年9月登记结婚,起初夫妻关系尚可;1992年2月生长女姚一(化名),2000年11月生次女姚诶(化名)。2002年被告外出到深圳打工,2005年2月回家过春节期间,双方协商修房时各持己见,为此发生吵架,被告在地基下好后又于同年3月外出打工,至今无音讯。2007年5月原告具状原审法院,要求与被告离婚。
原、被告自愿登记结婚并生养有两个子女,本应和睦相处,但双方未能正确处理……
【案件】原告肖某某诉称,原、被告于1963年结婚,婚后生育三男二女,子女均已成年。自1995年来,被告经常无故辱骂、殴打原告。双方自2004年分居各自生活。2007年10月,原告曾起诉离婚,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但双方仍不能和好。
为此,请求法院:
1、准许原、被告离婚;
2、房屋、猪栏平均分配。
原告肖某某为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向提供下列证据:
1、婚姻关系证明一份。证实原、被告系夫妻身……
【案件】原、被告于2004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,同年10月22日登记结婚。在共同生活期间,原、被告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,被告在怀孕七个月的时候,双方再次为琐事和经济问题发生纠纷,故夫妻感情不睦。2006年1月25日生育一女陈丹(化名),自2006年12月19日原、被告分居生活至今。嗣后,双方曾协议离婚,同时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,故离婚未果。2007年3月27日,原告具状本院,要求离婚。
原……
【案件】原告刘总(化名)、宋贤(化名)一生共生养三子一女,现均已成家立业,独立生活。二原告将所有的房屋,分别赠与给了三个儿子。1995年原告宋贤随刘亮(化名)生活至今,宋贤近几年由于年迈,丧失劳动能力,刘亮对其母尽了赡养义务。刘总是个体医生,早年在县县城租房开办个体门诊所,给人治病,多年居住于门诊所。刘总开办门诊所的经济收入,除个人自由支配外,三个儿子修新房时,分别给予现金赠与。2007年初由于刘……
【案件】原、被告经人介绍于1993年10月1日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,并在一起共同生活,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1993年生育一女孩,1997年正月生育一男孩,因原、被告在外打工时间较长,该两小孩随原告父母生活时间较长。婚后,原、被告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吵架,原、被告于2005年正月开始分居生活至今。原告朱爱(化名)遂于2007年3月7日向本院起诉。在庭审中,原告表述婚后未添置财产,也无债权债务。
原……
【案件】原告邓文(化名)与被告罗凯(化名)于2006年3月23日协议离婚,婚生男孩罗浩(化名)于2005年5月3日出生,离婚时约定婚生男孩罗浩由被告罗凯抚养。后因被告去外地打工,不方便照顾小孩,原、被告遂于2006年12月27日签订小孩托管协议,约定从2007年1月1日起,被告将小孩托管给原告照顾,被告每月支付托管费800元,小孩罗浩从2006年12月底起随原告生活至今。
原告邓文系百货大楼的正……
【案件】原告诉称:我与被告王敏(化名)经媒人谭、胡介绍于2005年农历正月十一订婚。订婚时按当地习俗给王家彩礼人民币10500元,实物折币1408.20元。订婚后,于当年3月开始同居生活,没有领取《结婚证》。2006年10月13日生女孩冉。孩子刚出生一个月零六天,被告王敏就丢下孩子回了娘家。我和幺婶及妹妹去接她回家,我岳母用木棒和石头打我们。随后又请村支书杨做工作,王敏还是不同意回来。鉴于这种情况……
【案件】原告李珍(化名)、王安(化名)、王碧(化名)诉称,2003年7月19日,原告李珍之夫王国(化名)在支行分理处存款5000元,2004年王国因病死亡时未将密码告诉任何人。这5000元系原告李珍与王国的共同财产,其中2500元因王国死亡成为王国的遗产,应由王国的法定继承人李珍、王安、王碧、王权共同继承,王安、王碧愿意将自己的继承份额全部赠送给李珍,并进行公证。但王权不去公证,使原告李珍不能取该……
【案件】原、被告于2006年12月自由恋爱,2007年3月14日自愿到区乡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。由于原、被告婚前基础差,草率结婚,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,双方性格不合,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,被告脾气暴躁,从不关心原告生活,特别是2007年7月3日被告无端将原告的母亲右手打断,花去治疗费用近2万元,给原告带来极大的精神伤害。严惩影响夫妻间正常生活,原告被迫于同年8月娘家居住生活至今,期间双方无……
【案件】本院在审理原告邓与被告欧离婚纠纷一案,原告邓于2009年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
【案件焦点】原告是否能撤诉
【评析】上海离婚律师认为,原告邓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,不违反法律法规。
【审理】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
准予原告邓撤回起诉。
本案依法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20元,由原告邓贤桂承担。
【总结】受委托人民法院受到委托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