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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协议离婚,处理负抚养权和财产问题
【案件】法院于2008年6月1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与被告离婚纠纷一案。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 【案件焦点】原被告能否离婚,该协议是否有效。 【评析】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,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 一、原告与被告离婚。 二、婚生子均随被告生活,由原告支付两个子女抚育费合计10000元(其中领取调解书时兑现8000元,余款2000元于2008年10月……
[上海婚姻律师]草率结婚,婚后又经常吵架,能离婚吗?
【案件】原、被告于2006年12月自由恋爱,2007年3月14日自愿到区乡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。由于原、被告婚前基础差,草率结婚,婚后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,双方性格不合,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,被告脾气暴躁,从不关心原告生活,特别是2007年7月3日被告无端将原告的母亲右手打断,花去治疗费用近2万元,给原告带来极大的精神伤害。严惩影响夫妻间正常生活,原告被迫于同年8月娘家居住生活至今,期间双方无……
未结婚登记就同居,其关系能否得到法律支持?
【案件】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王敏(化名)与被告梁文(化名)于1993年10月同居,期间共生育子女四个,现仅有原告王民(化名),生于2005年9月。2006年12月3日被告称进城务工,然后与南家五组居民程亮(化名)同居至今。原告支付王敏曾多次到程亮家找被告,并发生纠纷。 另查明,原告之父王敏与被告梁文未领取结婚证。2003年在原房屋基础上共同修建木石结构房屋。 原告诉称:被告梁文于2006年12月3……
[上海离婚律师]离婚时撤诉申请通过的条件
【案件】本院在审理原告邓与被告欧离婚纠纷一案,原告邓于2009年1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。 【案件焦点】原告是否能撤诉 【评析】上海离婚律师认为,原告邓提出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,不违反法律法规。 【审理】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,裁定如下: 准予原告邓撤回起诉。 本案依法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120元,由原告邓贤桂承担。 【总结】受委托人民法院受到委托书……
夫妻性格不合,且一方下落不明十年可否离婚?
【案件】原、被告于1992年9月22日登记结婚,1994年7月9日生一子。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,相互间无共同语言,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闹,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恶化。1996年被告离家外出,至今不知下落。同时无证据证明,也无法查清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有共同债权债务。 原告为证明其主张,在庭审中列举了以下证据: 1、结婚登记材料一份。证明原、被告间系合法夫妻关系。 2、村民委员会证明一份。证明被告下落……
妻子认为丈夫有家庭暴力行为起诉离婚
【案件】原、被告于2000年在务工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,2002年两人产生矛盾,2003年正月经亲友劝说,两人重新和好,并商定婚后被告到原告住所地居住。2003年被告出资3000.00元帮助原告方修建房屋4间,其中包括砖混结构正屋3间,砖木结构偏屋1间。2008年2月共同新建砖混结构退堂4间。2004年9月2日原、被告在乡民政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。在婚姻存续期间原、被告一直在务工,未生育子女。2009……
[上海离婚律师]夫妻之间互相猜忌,产生矛盾可以离婚吗?
【案件】原、被告于1986年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,于1987年4月8日按农村风俗举行了婚礼,并于1989年5月19日在XX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。原、被告双方于1988年3月30日,生育长女,取名李秀(化名),现已出嫁;于1990年9月24日,生育次子,现在XX镇读高三。自2007年2月原告外出打工后,由于被告对原告的一些猜忌,双方开始发生矛盾,为此,原告曾以打工为名离家出走过……
给“见面礼”是赠与行为
【案件】2008年农历正月十三日,原告王子(化名)与被告刘夏(化名)经媒人介绍见面相识,原告王子给付被告刘夏见面礼1000元;双方于2008年农历正月二十一日在原告家订下婚约,原告王子给付被告刘夏现金3400元。2008年农历二月四日,原告给付被告刘夏3300元。2008年农历二月十五日,被告刘夏去原告家赶会,原告的奶奶、姥姥和三个姑姑分别给付了被告刘夏100元。2008年农历三月五日,原告王子的……
离婚时子女是大学生,可以要求给抚养费吗
【案件】周梅(化名)、苏明(化名)于1986年开始恋爱,1989年9月9日登记结婚,1990年2月22日生育一女,取名苏韩(化名),现已成年。婚后,较长时期内周梅、苏明夫妻感情尚可,2005年以来,周梅、苏明之间常发生矛盾,曾多次出现打斗现象,周梅曾因软组织挫伤住院和门诊治疗各1次,2006年1月苏明与其弟苏华合伙经营“XX娱乐城”和“XX商行”后,周梅怀疑苏明有第三者,加剧了周梅、苏明之间的矛盾……
离婚及抚养权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
【案件】原、被告双方于2000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,于2002年1月7日自愿办理结婚登记,于2002年10月14日生育男孩。婚后原告到被告家落户,与被告及被告父母共同生活。因原、被告性格不和,双方发生过争吵。2008年6月2日,被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,法院于2008年7月18日作出不准予与离婚的判决后,原、被告双方分居至今。2009年4月22日,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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